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林业厅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
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012-6-12 16:14:42 关注: 486
甘财农〔 2012〕110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林业(农林)局,省级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 2011〕138号)精神,结合《天然林
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对 2008
年印发的《甘肃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进行了修订,
现将重新修订后的 《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
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 0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