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专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高速公路专项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速公路专项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项工程是指年度通行费计划批准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除正常
维修、维护范围之外的全省高速公路沿线管理设施、收费设施、服务设施、道路设施、机电
设施的改造、加固、完善、更新以及为更换设备而进行的采购与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所辖范围内的专项
工程管理。其他使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预算单位均参照执行。
第二章 工程立项
第五条 各单位每年 9 月初根据所辖路段管理设施、收费设施、服务设施、道路设施、
机电设施的使用状况编制次年专项工程建议计划,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