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8 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已经 2016年 4 月 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第 13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年 7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 杨焕宁
2016 年 6 月 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 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
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