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90-2002
1 总 则
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
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
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
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
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
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 (以下简称“垃圾” )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