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
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
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
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
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