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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1 总 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
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
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
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 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
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
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 :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 ;《电力
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
则》。
1.5 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
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 ,还应执行
本规定。
2 基本规定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