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目的 :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
电力建设与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承接 /中标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
3.职责:
3.1 各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对文明施工负全责 ,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 ,严禁以包代管。
3.2 各单位要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
3.3 建立公司、工地、班组三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3.4 启动试运阶段 ,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4.本管理规定制定依据:
4.1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 [1995]671 号
4.2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建 [1995]543 号
4.3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电综 [1998]112 号
5.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