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文件
胜电司发〔 2010〕89 号
关于印发《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
违章行为处罚规定》的通知
各公司(厂、中心、大队) ,机关各科室:
现将《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印发给
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原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处罚规定(试行) 》(胜电司发〔 2009〕67 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保障职工生命健康, 促
进安全生产,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
总公司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
禁令”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见附件 1)和安全生产一般
违章行为(见附件 2)。
第四条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总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查出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