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下发《发电厂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
室、分场、公司 《发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已经厂
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自 2002年 3 月 1日开始实行。要求各
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企教部和人事部反馈以便及时
对本办法进行修正。 附件发 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2
发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
思想 为在全厂建立有效的工作监督、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职
工个人、班组和部门进行工作绩效评价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
性充分激发职工的潜能鼓励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
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 第三条 考评原则与目的 根据
厂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的要求按照厂承包合同、
年月周计划以及上级布置的任务全面考评部门、班组和个人
的工作绩效。绩效考评工作是各部门领导和班组长的一项重
要工作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