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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脱硫技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江县南江镇朝阳路 100号
电 话: 0827—8212175
承包方(乙方) :
地 址: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
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电厂脱硫技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江县南江镇朝阳路 100号。
三、工程范围:电厂 2台 2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工艺
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等全部内容。
四、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工作)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60天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5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双
方应及时协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