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 梯 定 期 检 验 自 检 报 告 书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安装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 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 /”。
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 、“不合格”或“无此项” ,每个自检结论栏
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2、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3、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实
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4、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
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5、本报告书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