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项目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电梯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 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甲方将 项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包给乙方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保标的
维保标的(以下简称电梯)指的是附件 1《维护保养电梯及金额明细表》中所列举的电
梯,即电梯 台,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台,总计 台。乙方为清单中的电梯提供维护保
养和故障处理服务,超出清单以外的甲方电梯若需要维保,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