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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应急照明做法统一要求
2010年 6月,电气专业抽复查审核组针对在审图中发现的问题,专门抽时
间进行了专题讨论, 目的是为了统一对规范的理解, 规范总院内部对一些设计的
做法和要求,现将这些内容公布如下,要求各院电气设计人员参照执行。
一.消防应急照明问题
1. 对于消防负荷为三类负荷的公共建筑,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电源由公共
照明配电箱的专用回路供电, 该公共照明配电箱应由变配电房低压柜或分配
电室的总配电箱引接电源。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应采用自带蓄电池
的应急照明灯具。
2. 小高层 (十二层以下 )住宅在一层设公共应急照明配电箱,电梯前室和楼梯间
的应急照明由此箱供电。
一类高层住宅和二类高层住宅,应急照明由市电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
采用树干式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可每三层或每六层设置一个,当采用 EPS
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 可由低压配电房和分配电室应急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