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电气和防雷设备
4.1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2.0.1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冶、经济
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 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 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 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寸。 例如:重
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
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 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 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
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经常用于国际
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大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
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应视为特别重要
的负荷。
二、 符合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