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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 用电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电气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
彻执行。
3. 变配电及动力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本质安全要求。用
电单位及电气作业人员要对电气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
查,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
4. 电气安全管理通则:
4.1 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所用绝缘用具、仪表、
安全装置和工具须经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绝缘破损失效的
用具。
4.2 在供配电设备线路上作业及低压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
护人不得从 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4.3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