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值班管理
第一条 长白班的安全管理:
1.各工段长(班长)按生产的需要和车间的要求安排好一切生产业务工作。
2.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搞好检修、运行、安装、改造工作,对各种预防性
检修、计划性检修、生产突发事故抢修等工作应安全、高速、优质地完成。
3.加强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力求减少事故发生。
4.承担各项零星技改任务及仪电修理任务。
5.凡白班接受的任务和正在进行的任务,原则上不准留给值班人员去处理。
6.各工段(班、组)长应严格执行工作记录制度(内容包括:当天发生的一切
生产活动、人力安排、检修情况、加班处理事故情况、处理事故的效果及遗留问题
等)。每月各工段、班组长将工作记录清理备查。
7.加班应根据工作合理安排,严禁一点事,全体加班。学工、实习生一般不能
安排加班,确属人员不够需学工加班时,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有效。
8.搞好各工作场所、配电室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