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焦化厂电气安全管理, 规范焦化厂电气使用、 运行、
检修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电气安全管理职责、电气运行、电
气检修等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电气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电气设备的使用、运行、检修、
维护及电气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各部门(车间) 、岗位、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照明必
须符合规定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
4.2 各高层建筑物、厂房及配电室等必须有避雷装置。
4.3 禁止乱拉临时电线和接临时灯。因特殊情况必须接
临时灯时,应经分管领导同意。装接临时线,应采用三芯、
四芯的橡胶或塑料软线,线路布置应整齐。
4.4 在禁火区域接临时线或临时灯时,应按如下规定接
线、灯:
4.4.1 应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手续,经所
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禁火区不准拉设临时架空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