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 号
工程名称 沙板庄综合楼 施工单位 二建八项目
交底提要: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电焊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
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
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 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
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必
须严格遵照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期间严禁喝酒,酒后禁止上机作业。
2、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 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 焊机外壳保
护接地线和焊机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3、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 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 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
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4、操作时,必须开具动火证,设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看管。
5、电焊作业现场周围 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雨、雪、风力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