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焊 工 气 焊 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焊工安全规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程作业,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 10 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器皿管线)。
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 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 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意部门到现场检查, 采取临
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
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有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
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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