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记 录
鲁 JJ—005□□
施工单位 深圳中深建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二期住宿岛一期装饰装修工程 分部工程 电气安装工程
交底部位 B3 日 期 2012 年 5 月 27 日
交
底
内
容
一、 一般规定:
1.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 当线路暗敷时,电线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
物内的电线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m。
3.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 50~80mm。
4. 电线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 构筑物的基础; 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5. 电线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
6. 当线管明敷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
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