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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建设工程
达标投产考核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电网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
根据《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2006
版)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公司电网工程在项目实施开始就应按《标准》要
求开展达标投产工作。 对 500kV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强制性要求按
本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工作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负
责协调,各工程建设单位具体实施,根据《标准》要求,由建设
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部门)成立达标投产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成员包括:工程(规建)部、生技部、安监部、档案室、调度中
心、运行部门以及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试验等单位。相关
单位(部门)分别对工程项目实施前期材料、安全质量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