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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学习资料
一、
1、建设单位不得将工作项目肢解发包, 规避招标,注册的不在本行政区的勘察
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应在当地建工处备案。
2、不得使用废弃的定额,各单位对工程取费应按规定提取。
3、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之前,组织设、监、施单位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交底
记录由建设方、设计方编制,监理单位确认为补充内容。
4、建设单位不准随意更改已审定图纸内容,如有变更必须报建工处备案。
5、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办理备案。
二、
1、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前, 将工程项目总监、 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取样见证人员
名单、监理机构组成及资质书面报送质安站,总监附法人委托书。
2、监理工程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方案、旁站监理方案”
并报送质安站。
3、监理应严格审批施工方案,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否则监理及时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