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更好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特制定本
管理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中南房地产集团所有开发项目;
3、监理单位奖罚细则的制定由房地产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4、各城市(项目)公司负责本细则的落实和实施。
二、罚款细则
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
量目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违约金标准,在监理费中抵扣,违约罚则应在监理
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具备合同效力,罚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监理费的 20%。有
关安全文明监理罚则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协议》执行,有关质量
监理、工作要求的违约罚则主要如下:
1、 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未经委托人事先允许擅自撤换的或在其它项目中任职等
情况,监理人须立即改正并按合同价的 20%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总
监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