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公司文件的要求如下:
( l )企业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 30学时;
(2)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每年不少于 40学时;
(3)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 接受一次不少于 20学时的培训;
(4)新员工的公司、项目、专业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
15学时、 15学时、 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等级、 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 管理人员的重点是
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现场监理人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 自
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
专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
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
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土建、传输、设备等专业监理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
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