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一、 概述
工程建设监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受业主(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
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合
同等进行的, 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和施工单位是建筑活动的三大主体。
二、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施工
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
建筑购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
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三、 工程前期准备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