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6 评标办法
项目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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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
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2006年第 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 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
投标人串通, 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 不得索贿受贿, 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
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 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 1]招标人应从下列方法中选择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