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编制及审批制度
监理规划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 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用
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展开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监理规划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 完成后
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建设单
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
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二、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成;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