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组卷、归档规定
1.监理资料组卷、归档工作由项目监理部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总监作
为
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职资料员负责这一工作。监理中心工程部应支
持和协助项目监理部做好监理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
2.监理资料组卷的原则及要求
(1)组卷的原则:组卷应遵循监理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
件
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2)监理资料可按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专
业、阶段等组卷。
(3)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 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份资料;不同
载
体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
(4)案卷内资料的排列:文字资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图纸按
专
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案卷,
文字排前图纸排后。
(5)案卷的编目:卷内目录式样见“附录 A”,应排在卷内资料首页之前,
目录的最后一项非单页时其页号应为 XX‐YY形式;卷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