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反事 故措施)
4.1.1 任何情况下不得无蓄电池运行 (包括采用硅整流充电设备的蓄电池) ,当蓄电
池组必须退出运行时,应投入备用(临时)蓄电池组。
【出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对象】变电站直流系统
【涵义】
1、直流系统在电厂、 变电站中为监控、 远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及事故照明等提供直流电源。直流系统的可靠与否,对
发变电站的安全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直流系统都有运行的蓄电池组,以防站(厂)
内交流失压情况时失去直流电源,进而导致继电保护装置与控制回路被迫停
运。
4.1.2 变电站内蓄电池核容工作结束后投入充电屏的过程中,必须监视并确保新投
入直流母线的充电屏直流电流表有电流指示后,方可断开两段直流母线分段
开关,防止出现一段直流母线失压。
【出处】广电生 [2007]41 号广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