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矿区及井下存在的主要灾害危险
源进行辩识、确认、评价,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矿
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贯彻执行。
二、“一通三防”工作由本矿总工程师主管负责,相关
部门和人员配合。
三、建立健全瓦斯、煤尘、井下火灾预防措施,明确各
级领导管理安全的职责。
四、通风队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实际,
制定相应的瓦斯检查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瓦斯重点区域管
理制度、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
“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作业制度等,采掘作业规
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瓦斯事故的措施。
五、动力部门必须制定井下电气设备及安全供电管理制
度,消灭电气失爆,消除危险火源。
六、对煤尘事故的预防,公司制定专项防尘管理制度,
以总工程师负责、 通风队配合, 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领导,
把防尘工作做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