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维修电工(皮带)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各部皮带的定期检修、 日常维护检查
及事故处理的电工。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
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
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必须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证、工作原理,
具备一定的电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集中精力,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
支护安全情况, 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 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
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 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送电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