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一)维修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电业安全
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维修电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 方可持证上
岗。
(三)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能熟
悉地排除一般故障。
(四)非专职电气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五)操作高压带电主回路是必须戴绝缘手套, 并穿电工绝缘靴
或站在绝缘台上, 做到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严格执行验电、
放电、挂接地线、挂“有人工作 ,严禁送电”警示牌制度(瓦斯
浓度≤ 1%时,方准放电)。
(六)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七)供电系统所有电机保护装置均应符合要求, 保护动作必须
灵敏可靠,所有电气设备不得脱保运行。
(八)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九)整体移动的电气设备及电缆, 在移动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