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店头宏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
黄陵县店头宏兴煤业有限公司火区管理制度和措施
- 2 -
黄陵县店头宏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总则
1、我矿开采的煤层属自然发火煤层。为了确保矿井安
全生产,减少事故给企业带来的财产损失,避免发生伤亡事
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规、
规程、指令、指示精神,特制定《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
施》,以此来指导和管理矿井安全生产过程的防灭火工作。
2、矿长对全矿的防灭火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夹攻
总工程师对矿井的防灭火工作负技术责任, 副矿级领导对分
管的防灭火工作负责。矿下属单位的正职对分管给本单位的
防灭火工作全面负责,技术领导防灭火工作负技术责任,副
职对对分管的防灭火工作负责。 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对所在岗
位的防灭火工作负责。
3、井下火灾的定义
1)明火,井下煤层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