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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第一条 贯彻并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 法
规及方针政策。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督
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司安全生产决议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计划。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
第五条 编制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
措施经费,并组织落实。
第六条 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
究,并积极进行整改。
第七条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组织事故调查分析、 处理工
作,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八条 统筹规划、研究协调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
企业全局性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监督、指导、审核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
规划、计划。
第十条 定期组织全公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