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矿山合作协议书 2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 合作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 采矿 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 (具
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 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乙方负责
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 %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 股 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
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 为更好勘查、 开采该矿山, 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 公司股权甲方占 %、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