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作开采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甲、乙、丙三方依据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 、合作开发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甲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 万平方米,其地理坐
标为:
X : Y :
X : Y :
X : Y :
X : Y :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详见宗地
图及房产证)。
二、合作矿的权属
矿性质为 ,甲方承诺对此享有合法的矿业权及相关物权,
并未就该矿相关权利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或受到任何来自司法、
行政的限制,否则甲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甲方应当提供
的国土资源机构发放的相关矿业权、物权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合作开发方式
1 、甲方提供上述矿资源与乙方和丙方进行合作, 开采矿和开发
矿旅游项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