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
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 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
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验收
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配套使用。
1.0.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 柱作为建筑物主要
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
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
或钢筋砂浆面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