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本细则的编制依据:
1)区江南湖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 《曲江南湖工程监理规划》。
3)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4)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分项工程质等级评定标准
(七 ) 》。
1.2本细则使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人工湖驳岸砌石、溢流低坝坎肩连接段砌石、湖
底通道进、出口护坡挡墙砌石工程。
1.3监理控制重点:
驳岸砌石、溢流低坝坎肩连接段砌石、湖底通道进、出口护坡
挡墙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分
项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2.1开工条件控制程序:
1)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承包人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