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 4674-84 UDC 621.924
国家标准局 1984-07-28, 发布 1985-05-01 实施
1 引言
1.1 本标准是磨削机械的基本安全法规,磨削机械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都必须遵
守。
1.2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砂轮或砂瓦进行手动、机动或自动加工的磨削机械。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带柄磨头、涂附磨具、油石和研磨膏的磨加工机械。
2 磨削机械设计与制造的安全要求
2.1 磨削机械必须具有在允许的最大负荷下磨削所需的动力,以保证砂轮主轴的正常工
作转速。
2.2 砂轮主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2.1 砂轮主轴直径:工作速度小于或等于 50 米 /秒时,安装砂轮部位的最小直径不得
小于表 1 规定的数值 (不包括砂轮安装于两个轴承之间的砂轮主轴 )。
2.2.2 砂轮主轴螺纹的旋向:紧固砂轮或砂轮卡盘的砂轮主轴端部螺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