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神东〔 2014〕20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部件管理,提高大型部件使用效率,保障生
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和开拓
准备中心。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大型部件主要是:综采、连采系统中的重
要设备部件,指具有可修复性、能重复使用、价值高的部件。具体
范围如下 :
(一)综采设备 :采煤机包括截割电机、牵引电机、破碎机电
机、摇臂、截割油缸、牵引块(不含链轮及滑靴)、截割滚筒 ;三机
包括电机、减速器(箱)、破碎机转子、机尾折返滚筒 ;液压支架包
括立柱 ;液压泵站包括主电机。
(二)连采设备:连采机包括截割电机、耙爪电机、泵电机、行
走电机、减速器(箱)、截割油缸、截割滚筒 ;掘锚机包括截割电机、
耙爪电机、泵电机、行走电机、减速器 (箱)、截割油缸、截割滚筒 ;
梭车包括行走电机。
(三)采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