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文件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闽委教宣〔 2012〕40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评估
暂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委教育工委、 教育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省属中职、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
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 (闽委教宣〔 2012〕1 号)精
神,进一步丰富学校文化内涵,提升学校办学品位,营造良
好育人环境,现将《福建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评估评估暂
行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评估标准》 )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学校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各
地各校要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师生充
分了解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明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学
校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文化建
设的主动性,积极投身到学校文化建设活动中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