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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闽政〔 2011〕70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
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人民政府第 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
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厅(局、委、办)务会议必须建立学法制度。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举办 2 期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公务
员培训班,要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