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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
关于福建省“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 2011〕186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
校:
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和总工会制定的《福建省
“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福建省“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
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
省公安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总工会
(二○一一年八月)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