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道及水运工程质
量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乡道、村道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
建设项目。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
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