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0]28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局 )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管理, 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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