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节 施工招标的基本条件和招标方式
一、识记:招标工程及招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答:招标工程:(1)项目概算已获批准,招标范围内所需资金已经落
实;
(2)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
划;
(3)已经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4)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
(5)建设资金、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6)已经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报批登记;
(7)其他条件。
招标人:(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 2)-(5)项条件的招标人,须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咨
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招标。
二、领会:招标方式的种类及其特点。
答: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