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为迅速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养护的整体水平,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养护监理工作质量,促
进管理工作的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范、质量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 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对我市范围内,各镇(街) 、村(社区)实施管理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
养护项目。
2 术语
2.1 监理
本方案所称的监理是指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或受项目法人(或业主)委托,依据国家
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技术指标和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合同及养护合同,对园
林绿化工程养护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2.2 园林绿化工程
指城市园林绿地、园林建筑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包括园林中的筑山、理水、小品、小
桥、铺地、种植及附属工程中的灯光、水电等。
2.3 巡查
巡查是监理人员实施管理工作的基本方式, 指监理人员对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