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工作
(可简化归并)
一、工程建设验收
——业主与承包人进行单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交工;
——承包人准备(全部工程)竣工图、竣工报告;
——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组成验收班子进行初验,若发现质量问题,
以书面通知或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要求修改甚至返工,
完成后施工单位出具整改报告书;
——总监理工程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质量
监理评估报告;
——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正式验
收;由质检部门会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
格;若合格则由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 质监站人员宣布工程
项目质量等级。
——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 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三方的签
字方生效。
二、部门专项验收
规划、用地、面积测绘(房管局) 、人防、环保、卫生、公
安(监控等)、配电(电力)、水质(自来水厂) 、特种行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