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本细则依据合同文件、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验收规范统
制。
(2)本细则适用于大坝填筑工程粘士心墙、 反滤、过渡、坝壳料及围堰填筑等。
(3)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其他关于填筑料开采、施工测量及土石方开挖工
程、混凝土工程、灌浆工程、岸坡支护、加固工程、合成土工织物防渗体等监理,
还应结合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坝体填筑开工前 28 天,承建单位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侧的平、
剖面及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经签认的上述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
原始依据。在大坝填筑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 14天,应将放样测量计划报告报送监理
机构批准。
(2)在坝体填筑工程开工前 42 天,承建单位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机构指
示提交土石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3)坝体填筑工程开工前 42 天,承建单位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