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DB29—134—2005)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钢结构
防火涂料的施工和验收工作,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消防安全,特制订
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钢结构防火涂料
的施工要求和竣工验收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钢结
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和验收。
1.3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和验收,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
有关标准和规定。
2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2.1 一般规定 2.1.1 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
位或生产单位进行施工。
2.1.2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钢结构防火涂料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家提
供的型式认可证书、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施工
工艺等技术资料。
2.1.3 施工前,钢结构表面应除锈,并根据使用要求确定防锈处理。
除锈和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定。